屏東科技產業園區指南
屏東科技產業園區就是以前的「屏東加工出口區」,2021 年改名。它和一般工業區最大的不同是:適用《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》,進駐要先經園管局審查核准,土地向園區租用,區內廠房也只能轉讓給區內事業。另外,同在屏東市的「屏東產業園區」是另一個園區,別搞混。
基本資料
| 正式名稱 | 屏東科技產業園區(原屏東加工出口區,2021 年 3 月起改名) |
|---|---|
| 主管機關 |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(高屏分局轄區),園區設有辦公室 |
| 位置 | 屏東縣屏東市西南方,屏加路,高雄與屏東交界、西側臨高屏溪,南接萬丹鄉。189 縣道把園區分成東、西兩區,往北約 200 公尺接台 1 線。官方交通指引:國道 3 號在北方約 10 公里、台 88 快速道路在南方約 6 公里 |
| 規模 | 全區 123.04 公頃:廠房用地 72.10 公頃、住宅社區用地 1.29 公頃、服務專用區 3.87 公頃、公共設施用地 45.78 公頃。另有擴區約 26.7 公頃(見近期動態) |
| 廠商/產業 | 園管局區內事業名錄 41 筆(本站確認時);行政院 2026 年資料:一期招商產業以機械、金屬、電子零組件為主,一期土地已全數出租 |
| 土地使用 | 園區內依核定計畫分為廠房用地、住宅社區、服務專用區、公共設施用地;適用科技產業園區法規,不是一般的甲乙種工業區或丁建 |
| 租售方式 | 土地向園區租用(條例第 16 條);建築物可由區內事業自建,或由園管局、公民營事業興建後出租出售;轉讓對象限區內營業的事業(條例第 19 條) |
| 公用設施 | 供電 161KV/22.8KV,最大供電量 480,000KW;自來水每日最大約 50,000 CMD;公共設施用地內有污水處理廠 |
哪些行業可以進駐
依《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》第 4 條,「區內事業」是經核准在園區內從事製造加工、組裝、研究發展、貿易等業務的事業,以及經濟部核定的其他相關事業。可經營的營業種類由主管機關依經濟發展政策、園區位置和面積決定(第 6 條)。
官方園區簡介寫,廠房用地供太陽能源、水資源、金屬製品、機械設備、倉儲物流等產業使用。擴區依 2023 年報導預定引進塑膠製品、金屬製品、電子零組件、汽車零件業;行政院 2026 年則說擴區目標是 AI 半導體供應鏈。
進駐要先審查
要設立區內事業,須向園管局(或分局)申請,會同有關機關審查後核定(第 10 條)。沒有依投資計畫完成的,可能被廢止投資案並限期遷出;自行停業 3 個月以上,可能被撤銷或廢止登記(第 11 條)。所以這裡不是「買到就能用」,先跟園區招商窗口談投資計畫才是第一步。
租地、買賣要注意什麼
- 土地用租的:條例第 16 條規定區內事業依需要租用區內土地,除租金外還要負擔公共設施建設費用。依《科技產業園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》,租金依申報地價乘租率計算,公共設施建設費用分 20 年平均負擔。
- 屏東園區的面積門檻:同一標準規定,在屏東園區租地自建建築物,最少要 2,000 平方公尺,並有退縮地規定。
- 廠房轉讓有限制:條例第 19 條:「園區內私有土地或建築物之轉讓對象,以在區內營業之事業為限。」不供區內事業使用、哄抬轉讓價格、停業 6 個月以上等情形,園管局可以協議價購,協議不成可以徵收;第 20 條另有強制拍賣的規定。
- 標準廠房:取得園區內新建標準廠房,依條例第 21 條免徵契稅。
- 租金、管理費:現行土地租金、標準廠房租金與管理費率,本站查不到官方公告數字,請直接向園區招商窗口索取。管理費依《科技產業園區管理費規費及服務費收費標準》計收。
保稅優惠
區內事業從國外輸入自用機器設備、原料等,免徵進口稅捐、貨物稅、營業稅;產品輸往課稅區(國內)時要補徵(條例第 21 條)。以外銷為主、需要進口原料的廠商,這是進駐科技產業園區的主要好處。
近期動態
- 2021 年:加工出口區全面改名為科技產業園區,法律改為《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》,並增訂閒置廠房退場機制(依中央社報導)。同年行政院核定屏東擴區計畫。
- 2023 年 3 月:擴區動土。依報導約 26.86 公頃,預定引進塑膠製品、金屬製品、電子零組件、汽車零件業。
- 2026 年 4 月:依報導,園管局釋出包括屏東擴區在內的 6 個園區、合計約 80 公頃土地。
- 2026 年 5 月:行政院長視察,行政院新聞稿寫擴區約 26.68 公頃、經費 11.68 億元,目標打造 AI 半導體供應鏈;一期土地已飽和並全數出租。
- 2026 年 10 月:依報導,日月光帶供應鏈廠商勘察屏東科學園區與屏東科技產業園區擴區,尚未決定是否投資。
買/租前檢查清單
- 確認物件在屏東科技產業園區(屏加路、屏東市西南),不是屏東產業園區或屏東科學園區。
- 先跟園區招商窗口談:您的營業項目能不能核准成為區內事業。
- 準備投資計畫,問清楚審查時間與要附的文件。
- 向園區索取現行土地租金、標準廠房租金、公共設施建設費、管理費。
- 買區內廠房:確認您會先成為區內事業,否則依法不能受讓。
- 確認污水能不能納管、排放標準,以及電力容量。
- 擴區土地的釋出時程與條件,以園管局公告為準。
常見問題
屏東科技產業園區和屏東產業園區是同一個嗎?
不是。屏東科技產業園區是原加工出口區,在屏東市西南、屏加路,適用《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》;屏東產業園區(舊稱屏東工業區)在屏東市東南、靠近屏東機場,是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,適用的是一般產業園區規定。兩者都屬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轄區。
園區裡的土地可以買嗎?
條例規定區內事業依需要「租用」區內土地,擴區土地也是台糖所有、由管理機關合作開發。實際能不能買地,請以園區招商窗口說明為準;區內私有建築物則只能轉讓給區內營業的事業。
一般貿易公司或倉儲業可以進駐嗎?
條例的區內事業包含貿易等業務,官方簡介也提到倉儲物流,但能不能核准要看營業項目與投資計畫,由園管局審查決定。可以先打招商專線確認。
現在還有土地可以租嗎?
行政院 2026 年資料說一期土地已全數出租,新的供給主要來自擴區。擴區何時、用什麼條件釋出,請關注園管局公告或直接詢問。
屏東市目前物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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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窗口
-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・屏東科技產業園區
屏東縣屏東市屏加路|08-751-8212(招商轉 101~103)|園區簡介|交通指引|區內事業名錄 -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
高雄市前鎮區中一路|07-821-7141|高屏分局網站 - 相關法規: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|科技產業園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|科技產業園區管理費規費及服務費收費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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